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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7019

歪酷博客

                                              人们往往只看到他们自己想要的东西。
mujintree @ 2007-11-07 05:01



 
mujintree @ 2007-11-07 00:39

 



 
mujintree @ 2007-08-13 00:39

          Drinking While Driving 
                                                               
                                                          by   Raymond  Carver
       
      It's August and I have not
  read a book in six months
  except something called The Retreat From Moscow
  by Caulaincourt*.
  Nevertheless, I am happy
  riding in a car with my brother
  and drinking from a pint of Old Crow**.
  We do not have any place in mind to go,
  we are just driving.
  If I closed my eyes for a minute
  I would be lost, yet
  I could gladly lie down and sleep forever
  beside this road.
  My brother nudges me.
  Any minute now, something will happen.

 

      
                 醉饮驱车
                                  
                                            雷蒙德·卡佛  
    
              
这是八月,我已
       六个月没读书了
    除了什么叫“自莫斯科撤退”的玩意儿
    柯兰古特*写的。
    管它呢,我正快活地
    跟我兄弟坐在车里
    喝着一品脱老鸦威士忌**。
    我们脑海里已无处可去,
    我们只是开着。
    要是我合眼片刻
    我将消失,然而
    我愿乐意地躺下,永远睡去
    在这路边。
    我兄弟以肘轻推着我。
    随时,有什么将要发生。


*Caulaincourt,法国将军、外交官。1802年担任拿破仑的侍从官,1804年起担任皇帝的御马总管。之后担任驻俄国大使(1807~1811),外交大臣(1813~1814,1815)。1808年拿破Caulaincourt仑封他为维亚琴察公爵,在多次大战役中,始终站在拿破仑这一边支持他。其回忆录提供了1812~1814年期间的重要史料。诗中提及的是他回忆录中的一章。
    
 **Old Crow,著名美国威士忌品牌。 

译文和注解参考于豆友AT┃亦无无明尽 的译本,在此感谢。



 
mujintree @ 2007-01-23 00:31

我第一次在北京像样的买碟,是一个多月前在北大正宇,一凑巧买到了伍迪·艾伦全集(未完待续),也看到了他的偶像英格玛·伯格曼的全集,但没有买。为什么,我说不清。毫无疑问大师对于我既吸引又迷惑,又拒斥。伯格曼的片子我印象最深的还是《秋天奏鸣曲》,一对母女(英格丽·褒曼和丽芙·乌尔曼饰)间压抑了四十年的恨爱交加,这么说太拙劣了,总之大师精湛的艺术在此影片中已臻出神入化。英格玛·伯格曼,英格丽·褒曼,他俩姓氏相同译法不同,名字只差一字,像是一对瑞典兄妹。我也认为这是褒曼最好的作品,而此时的她也已身患绝症并于五年后去世,因此这是她最后一部作品,最后的绝唱。伯格曼揭示的是最亲密的母女间复杂的关系,他的世界是隐喻和诗的。同样伍迪·艾伦也有一部据说是向伯格曼致敬的家庭伦理片《我心深处》,精神崩溃的母亲在父亲与之分手、再婚后的第二天凌晨蹈海自尽。当她出现在二女儿幽暗的窗前时,被父亲婚礼所刺激的二女儿忍无可忍地说:妈妈,更重要的是,你病体中还有个目空一切、刚愎自用的灵魂!”

这一家多么混乱。大女儿,一位在《纽约客》频频露面的诗人,怀疑自己写作的虚无已不可自拔。其丈夫是一位不得志的小说家,面对妻子的盛名自卑自弃,在岳丈婚礼之夜,他意图勾引对其心怀好感的小姨,欲强暴她并称“很久没有跟卑贱的女人做爱了”——三女儿只是一位漂亮性感的三流演员。二女儿,一个毫无方向的小编辑,时而想辞职时而想做回演员,说起以前搞摄影是如何“愚蠢”,半辈子的潜在目标似乎只为了与出色的姐姐较量。这个家庭貌似呆在干净的玻璃城堡里,身为设计师的母亲把一切打磨的光滑精致,纤尘不染,实则如临深渊,大厦将倾。果然有一天,年迈的父亲在饭桌上公然宣布:他做够了好丈夫好父亲,接下去要顾着自己生活了——他要搬出去。

老父走了。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从希腊度假回来,竟然带回一位妇人,在这家人眼里,她属于那种肉感、世俗又富于活力、热情洋溢且无城府的中下层女人,大嗓门,跳起舞来可以扭一晚上。两个女婿倒接受她,暗地里还有些本能的喜欢。对于前岳母的中产阶级和知识女性品味倒也罢了,她的苛责和唠叨则叫人无法忍受。女儿们都痛苦不堪,她们一贯的教育是克制、优雅、进取和体面的身份,当瞅着一辈子不跳舞的父亲竟能搂着这个不懂教养的粗俗女人款款起舞、活力四射,感到不可思议。这个快乐奔放的女人忘形地手舞足蹈时,不慎把壁炉上的花瓶碰落打碎了,这可是母亲心爱之物啊,“你能否不像头animal!”——二女儿歇斯底里地吼。之后她为救母被卷入怒潮,丈夫把她捞上来时,还是这个她所恨所瞧不起的女人为她做人工呼吸才救回一命。

“第一次看见你们的母亲,她一袭黑大衣上苍白的脸那么清瘦,那么冷漠,泰然自若……多年来我们就呆在她营造的世界里,井井有条。”影片开头,已是悲剧之后,父亲说。诗人女儿说:是的,她资助他上完了学……他就像是她创造出来的。

多危险,爱一个人,当你的爱全部覆盖了对方,直到他窒息。终于有天,他撞破城堡逃走了。他至死仍想发现自己的快乐和人生。

伍迪·艾伦这位老同志,可谓生命不息,唠叨不止。当你认为他品味不俗时,《汉娜姐妹》中他让蠢蠢欲动的中年男人用E·E·卡明思的情诗去献爱于小姨子,之后又经退维谷,一会想跟妻子离婚转而又觉不值,如此辗转反复,畏琐不堪,弄得姐妹俩几近疯狂。《解构爱情狂》中他作为一位才思枯竭的作家又是与第一任妻子的小姨深度勾搭,再与第二任妻子(心理医生)的女病人一茬茬的勾搭,还把这些映射进小说,叫女人们悲愤欲绝。后来开除他的母校授予他荣誉奖,现任女友却要在同一天嫁给他的老友。没人陪同前去观礼,他竟花五百美元唤了陪他过夜的黑人妓女前去。他的戏演的就是自己的人生。二十年前他在戏里与一位小自己几十岁的中学生相好;二十年后,他竟宿命般的——与同居女友米娅·法罗及其前夫共同的养女——小他三十五岁的韩裔少女宋仪相恋并结婚。此时米娅·法罗已与他生有二子。为之米娅·法罗还告他诱奸儿童。伍迪·艾伦就这样一次次撕破自己的脸皮,他敢。


P·S:  伍迪的大实话。

        1:人生不美好,并且很短暂。

  2:这世界上最动心的话不是我爱你,而是你的肿瘤是良性的。

  3:我一直在世界上寻找开心的事,告诉你吧,仅仅活着就足够开心。

  4:我是一个很有限的演员,通常我只能扮演两类角色,一类是下层的小偷骗子,我演起来很自然;还有就是知识分子,因为我看  上去像知识分子。

  5:我不相信科学,科学是智力的死胡同。我相信性和死亡。

  6:我小时候长得并不好看,我是到长大以后才有这副面孔的。

  7:在床上只算是逢场作戏,缠绵的双方可能根本不在乎对方是谁,只是贪恋一时的欢愉;而床下面的才是真正经历了一场真爱,太在乎那个人是谁,什么时候都是他。 



 
mujintree @ 2006-12-28 01:18

 赛点,macth point, 也译作赛末点,小球比赛中的术语,拥有赛末点的一方只要再赢下一分就可以锁定胜利。赢得赛末点从来都是惊心动魄的,击出的球,碰到网沿弹起,它会落到哪一边呢? 赢与输就是一念之差,命运却有着天壤之别。伍迪·艾伦以此为喻拍了一部很不伍迪的影片。伍迪·艾伦式的幽默戏谑、冷嘲热讽荡然无存,伍迪·艾伦风格中的松松垮垮、丢三拉四(他貌似战战兢兢、吊儿郎当的垮掉派)被结构缜密、剑拔弩张、步步紧逼的剧情所取代。故事逻辑进行得过于合乎伍导意欲表达的主旨了,当这位从爱尔兰来到伦敦的穷小伙克里斯凭着一手漂亮的网球,逐步跻身伦敦上流社会,成功转型为大公司的管理高层并成为有钱人家的快婿时,观众有点揪心,有点落空:咦,这小子也太顺太幸运了!这户富人也即他的贵人们太open,太和他的运气合作了!然而伍迪的逻辑并未越界,尽管现实生活中可能更层出不穷的是于连“红与黑”式的、天才雷普利式的吊诡的命运,而《赛末点》要说的point(重点)可能更在于强调一种世事的偶然,也即无常。

网球教练克里斯(乔纳森·莱斯·迈勒斯饰)第一次受邀去富家别墅参加party时,为府上温柔贤淑的小姐克洛伊所倾心,而他也同时为克洛伊哥哥汤姆的未婚妻——来自美国的无名演员诺拉(斯嘉丽·约翰逊饰)所吸引。诺拉背后是一个充斥着酒精的离异家庭,汤姆说诺拉身上有着一种家族的不羁,正是这种不羁的性感使富公子汤姆深深迷恋并不顾母亲的不满与之订婚。而这两个女人的冲突是必然的,汤姆与诺拉分手也是必然的,诺拉动荡情绪化的性格和她一次次试镜的失败似乎就是一回事,这种性格如果在克洛伊身上可能就转化为一种戏剧性的天分,否则就注定了是失败的性格,哪怕她再迷人再性感。诺拉就此跌下去了,而本来与她处于同一个岔道口的克里斯则往上越走越稳了,只要他不犯大错这辈子就相安无事了:豪华的公寓,善解体贴的妻子,歌剧包厢,看画展并收藏喜欢的画,周末郊外别墅的假日,打猎,暑期希腊之旅……他梦寐以求的都有了。但不幸的是他又遇见了他一直暗恋的诺拉并与之继续来往,直至她怀孕,她坚决不堕胎要他摊牌——他忽然清醒过来,为欲望,说不清的性或爱而放弃苦苦挣来的优裕生活?在两种力的步步紧逼、撕扯中他本能地矛盾重重地下了手,用岳父的猎枪将诺拉隔壁的老太太杀死并将其家布置成一个抢劫现场,然后枪杀了按他的约定下班回家的诺拉,以迷惑警方。他的罪行侥幸瞒过了怀疑他的侦探,极其侥幸的是,在随后另一起相似的谋杀案中捕获的案犯口袋中竟发现了诺拉邻居老太太的婚戒!——这戒指又恰恰是克里斯偷走后欲扔入市河,却不慎落在了栏杆这边路上的!

看到这一出时我想完了,克里斯的指纹在上面肯定要坏事了。然而镜头马上切到大半年后克里斯的儿子出生后举家欢庆的场面。克里斯摇摆不定的命运再一次回到了正轨。但这一切就这样了结了么,笼罩着两名死者(还有诺拉怀着的他的骨肉)血腥的阴影,克里斯后半辈子的人生是否能躲避无常或必然的惩罚,在另一个新的轮回中?

看完了,我窝在床上下不来。反复摁着快进、快退又看了一遍。这几幕令人过目不忘——

影片开头不久,刚来伦敦的克里斯躺在公寓的沙发上翻看几本书,他翻翻这本又那本,不专注的模样告诉观众,他看书是为了供日后好作社交的谈资——果然十来分钟后,克洛伊的父亲称赞与他谈论陀斯妥耶夫斯基甚为欢心。书其一的封面就是陀氏的《罪与罚》,其主人公,一位穷学生尽人皆知地杀了一位老太太。

一次餐桌上的谈论。汤姆兄妹的看法是一致的:相信努力工作,绝望导致最少的抵抗;而克里斯却认为运气更重要,科学家们更多的发现只不过越来越证明这个世界的不可知,偶然,变化永远发生在计划之外——而导致最少抵抗的是信念。

还有,还有,回荡在每个命运岔口的威尔第歌剧片断(天才雷普利的感觉又来了),《Mi Par D'Udir Aspro》即《弄臣》,不管你是公爵还是小人物,每个人都在被造化所弄。弄好,弄坏,有时候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在毁灭。

这个片子是伍迪·艾伦的摊面上少有的沉重之物吧。他可是向来就那么促狭,爱寻开心,举重若轻的。显而易见他终究是严肃的。近来在看伍迪·艾伦的四十四部全集,有点不可思议,这个看上去至今仍不时跳脚骂街的伍迪·艾伦都七十高龄了,他越发活力四射且尖刻传神,他越发秃顶的脑袋周际那圈可怜的卷发,他那幅招牌式的永不改变大黑框眼镜如此无辜且脆弱,他的大鼻子下连珠炮式的雄辩永远磕磕绊绊……我承认,越看越着迷。
                                                    
 
PS:《弄臣》是部著名的歌剧,三幕,威尔弟作,首演于1851年3月。剧情大意是:丑陋的里戈莱托在宫里当弄臣,帮着好色的曼图亚公爵勾引朝臣的妻女,引起愤恨并被算计,糊里糊涂地参与了诱拐自己的爱女吉尔达,明白过来后,决定雇刺客杀公爵。当接到刺客送来的尸袋,以为大功告成时,忽闻公爵的歌声,打开口袋一看,里面装的竟是自己的女儿……原来,对公爵一往情深的女儿获悉父亲的计划后,竟甘愿替公爵一死。
                                              



 
mujintree @ 2006-12-07 00:27

法国导演埃里克·罗麦尔

见缝插针看侯麦,侯麦的东西总貌似零零碎碎的,就像张爱的《私语》里说的总“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不过不是在“月落如金盆”之夜,而是天朗气清的半下午,空荡干净的房间里,一男一女或一女,另一女,为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小问题对坐着絮谈到天黑。

侯麦有几张脸,我只看见其一就很喜欢了。昨夜看了《双姝奇遇》,一个港式的传奇化译名,套在侯麦这么简约的作品真是好笑。候麦的人物总在不厌其烦的交谈,可是他很逻辑,极其细腻,明晰,毫不含糊,他是清彻的,清而彻底。个体的人与人间的细节被他放大了,他们—她们怎么啦?他总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

第一次看侯麦是《四季》,谁不是呢。我怀念那个时候,进出房间时有一搭没一搭的,隔壁屋里的水汩汩地溢出了门槛,早春时蜕换的一两件衬衣总漂洗得那么干净……他的东西得反复看,橄榄一样传染开来。候麦是个怀疑者,又温情脉脉。只有法国人才有这种舒散,执拗(的争辩……)及耐心,以及浑然的高级气质。



 
mujintree @ 2006-09-25 16:13


这个意思,谢默斯. 希尼差近言之:诗是最公众的,也是最私密的(他的原话有点烦,中文版《希尼诗文集》序言第2行至12行之多)。木心精辟,行文闲谈,时令人怦然心动:“思想是反對接吻的。”“美学就是我的流亡。”网上有说,他不日前已重返并定居故里乌镇,八旬老人,落叶归根,当是幸事;而作为先生乡党,不禁又为其担忧,如今的乌镇游人如织,已全非昔日先生的童年家园了,物不是人亦非,安颐晚年的一点耳根清静将被形形色色的爱慕者好事者打扰。消息中还说,广西师大出版社还将安排木心出席他的作品在杭州的研讨会。想来日后这样的安排邀请不少。闻之有些怆然。木心垂垂老矣,虽然健烁,之类的俗务不妨少些。爱木心的去读他书吧。故里有识之士若有心,不如为先生在杭州湖山间觅一居,只是每年节日或稍清静时小住乌镇。木心二十多年在外仍持中国护照,他说:我知道有一天要回来的。但愿故乡不让他失望。但愿我的忧虑只是多余。


仲夏開軒--木心答美國加州大學童明教授問


  分身的欲望
  
  問: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你是一九八二年來到美國的,一直住在紐約。自八二年至今,你已寫了十四本書,其中有詩、散文、小說,中文讀者一般認為你是散文家,而你的小說也很奇特,中國修辭的幽雅微妙,與西方現代派行文的內向性逆反性,兩相融合,如魚得水。現在你的短篇小說集即將有英文譯本,你能否向英文讀者談談你對自己的小說的看法?
  
  答:我覺得人只有一生是很寒傖的,如果能二生三生同時進行那該多好,於是興起「分身」「化身」的欲望,便以寫小說來滿足這種欲望。我偏好以「第一人稱」經營小說,就在於那些「」可由我仲裁、作主。袋子是假的,袋子裡的東西是真的,某些讀者和編輯以為小說中的「我」便是作者本人,那就相信袋子是真的,當袋子是真的時,袋子裡的東西都是假的了。
  
  問:依你的觀點推論,佛洛依德對於夢和藝術之關係,其詮釋全然沒中肯?
  
  答:沒中肯,原諒他吧,因為他不是藝術家。而梵樂希的說法與我同調:藝術與夢正相反,夢不能自主,不可修改,藝術是清醒的,提煉而成的。
  
  
  西方的陶甄
  
  問:在你的作品中,蘊藉著深厚的西方文化精粹,有時甚至使人覺得這是西方產的,西方文化究竟如何影響你?是你的文學的起點,還是終點,或是別的?
  
  答:人們已經不知道本世紀二十、三十年代,中國南方的富貴之家幾乎全盤西化過,原因有三:大都會的殖民地性質輻射到小城市而波及鄉鎮。二、西方教會傳道的同時帶來了歐洲文明是系統的博洽的。三、成年人對域外物質文明的追求,便利了少年人對異國情調的嚮往。到了現代,西方人沒有接受東方文化的影響,是欠缺、遺憾,而東方人沒有接受西方文化的影響,就不止是欠缺和遺憾,是什麼呢——我們不斷地看到南美、中東、非洲、亞洲的那些近代作家、藝術家,誰滲透歐羅巴文化的程度深,誰的自我就完成得出色,似乎沒有例外,而且為什麼要例外,外到哪裡去?所謂現代文化,第一要義是它的整體性,文化像風,風沒有界限,也不需要中心,一有中心就成了旋風了。某西班牙畫家說,他望著雅典的拜旦隆神廟,感到世界上一切文明文化都是從這八根石柱中出來的。在生態平衡環境保護上,「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在文化藝術上我們只有一位教師,黑格爾說「希臘始終不失為人類的永久教師」這句話時,我想並沒單指西半球的意思。我只憑一己的性格走在文學的道路上,如果定要明言起點終點或其他,那末——歐羅巴文化是我的施洗約翰,美國是我的約旦河,而耶穌只在我心中。
  
  問:你真誠的回答,很感人……我想起一件趣事:黑格爾談到世界整體性時,將歷史的終點站設在柏林,你同意嗎?
  
  答:笑話是不需要同意的。
  
  
  中國之本尊
  
  問:那麼你又是怎樣對待中國文化精粹呢?
  
  答:中國曾經是個詩國,皇帝的詔令、臣子的奏章、喜慶賀詞、哀喪輓聯,都引用詩體,法官的判斷、醫師的處方、巫覡的神諭,無不出之以詩句,名妓個個是女詩人,武將酒酣興起即席口占,驛站廟宇的白堊牆上題滿了行役和遊客的詩。北宋時期的風景畫(山水)的成就,可與西方的交響樂做類比,而元、明、清一代代大師各占各的頂峰,實在是世界繪畫史上的奇觀。西方人善舞蹈,中國人精書法,中國的「書法」之道,是所有的藝術表現手段中,最彰顯天才和功力的一種靈智行為。雕刻呢,雲岡石窟華麗壯美,似乎已是流貫於宇宙的默契。中國古代的陶、青銅、瓷的各器皿,若與希臘、羅馬、拜占庭、伊斯蘭、埃及、印度的同類製品較量,中國古工藝堂堂獨步於世界諸大國之上。中國的古典文學名著達到了不能增減一字的高度完美結晶,而古哲學家又都是一流的文體家,你倉卒難明其玄諦,卻不能不為文學魅力所陶醉傾倒,甚至像卡夫卡那樣在老子面前俯首稱臣。龐德、梵樂希憑直覺捉摸中國,克勞台、波赫士依感官眷戀中國,達摩為何不去別處而要到中國來,這是禪宗的第一公案。中國的歷史是和人文交織浸潤的長卷大幅,西方的智者乘船過長江三峽,為那裡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飽涵人文精神而驚歎不止。中國文化發源於西北,物換星移地往東南流,流到江浙就停滯了,我的童年少年是在中國的沈澱物中苦苦折騰過來的,而能夠用中國古文化給予我的雙眼去看世界是快樂的,因為一隻是辯士的眼,另一隻是情郎的眼——藝術到底是什麼呢,藝術是光明磊落的隱私。
  
  
  有限虛構
  
  問:你的某些小說有自傳的性質,卻仍是小說,英文裡小說是fiction(虛構),但fiction不限於故事的營造,尼采說「凡是可以想到的,一定是fiction」,Wallace Stevens亦說「也許最後人們相信的是fiction」,你說呢?
  
  答:尼采的那句話,我寧願讀作「凡是可以想到的,已經是虛構的」,而Wallace Stevens的那句話,聽起來又像嘆息又像祈禱,不過小孩是相信虛構的,老人也回過去相信虛構了,只有青年中年人熱中於追求非虛構。大而精緻的虛構使人殉從,托瑪斯˙阿奎那的神學的攝服人心就緣於此吧。而小說的虛構是很小的,稍大便成了童話神話。夢中情人與林中情人哪一個更可愛,你不用回答,因為,就是這個人。
  
  
  
  「二律背反」間的空隙
  
  
  問:還有一種傳統的定義認為虛構小說一方面是編造的,另一方面是真實的,似乎自相矛盾,其實就是「二律背反」,是麼?
  
  答:當康德發現「二律背反」時,幸虧他有足夠的自制力,否則鄰居們將再也不見這位紳士下午出來散步了。我們只限於談小說。那麼,你可曾覺得二律之間有空隙,那終於要相背的二律之間的空隙,便是我遊戲和寫作的場地。
  
  
  
  主體(主體+客體)
  
  
  問:我還想追問「自傳」一事,你究竟怎麼考慮和處理「往事回憶」之類的題材,可否講得更詳細些?
  
  答:我喜愛的並不是「往事」,而是借回憶可以同時取得兩個「我」,一個已死,一個尚活著,中國的傳統風尚是「死者為大」,譬如說,官吏威嚴出巡,路人嚴肅迴避,途遇送殯的行列,便自行讓道,不論棺中的是貴族是庶民。現在的我也總是以尊重的目光來看過去的我,但是每每將一些「可能性」賦予了從前的我,或者說,當時我想做而沒有做的事,我要他在小說中做了,所以有一位批評家就指出我慣用的公式是:
  
  主體(主體+客體)
  
  就是這個「主體」在看「主體看客體」——你說講詳細些,第一個問題的回答中不是已經講過了嗎,再講則又像「往事回憶」了。
  
  散文與小說
  問:雖然為散文與小說作區別也許是徒勞的,更不必加以對比,但能否把兩者的基本性質分一分?
  
  答:散文是窗,小說是門,該走門的從窗戶跳進來也是常有的事。
  
  
  
  印象與主見
  
  
  問:有時你稱自己的小說為「敘事性散文」,可以稍做解釋嗎?
  
  答:長篇小說,我另有定義,我的那些短篇小說,都是敘事性散文,就像音樂上的敘事曲。哈代曾說「多記印象少發主見」,每隔一段時日我就會想起這句話,凡記印象的,當時和事後都很安逸,發了主見呢,轉身便有悔意,追思起來悻悻不已。現在我用的方法是「以印象表呈主見」,如果讀者感受了我鋪展的印象,他們自己會有主見,或許與作者的主見相合,不合呢,也罷。「主見」是一條一條的船,「印象」茫茫如海,很多人在做著船大於海的好事哩,昆德拉奮力頌揚福樓拜,又克制不住要寫些使福樓拜見之蹙眉的章節。我希望這個「以印象表呈主見」的方法漸漸能用得好些,現在還沒像蕭邦、舒柏特他們用得好。
  
  問:有人純事印象,我覺得也不成其為藝術。
  
  答:單就寫作技法而言,珍珠是印象,穿過珍珠的線是主見,這樣就是一串項鍊,線是看不見的,是不能沒有不能斷的。
  
  
  
  思想與接吻
  
  
  問:你的散文所涵蓋的思想面積很廣,而在小說中你卻很少顯露稜角鋒芒,細讀時又感應到一種難以指名的哲理氛圍,那麼,你的小說究竟有沒有所謂「思想性」?
  
  答:「思想」為何不端坐在論文的殿堂裡,而要蹵到小說的長廊中來呢,「思想性」只能成為小說的很遠很遠的背景,好像有一條低低的地平線的那樣子。小說的中景,尤其是近景,不宜有思想,思想是反對接吻的,而且常會冒出濃煙,那是要使人咳嗽的。
  
  散步散遠了的意思
  問:可以說你是一位流亡作家嗎?如果是,那麼可否將你自己與其他國族的流亡作家做個比較?
  
  答:如果我十四歲時有人稱我為流亡作家,那是會很高興的。流亡,大抵分兩種:名列通緝令者,黑色流亡。漫遊各國住五星級旅館者,玫瑰色流亡。二者我不居其一,喬埃思認定「流亡就是我的美學」,我只覺得「美學就是我的流亡」,觀念世界的無盡漂泊,各安各的宿命,要說外在世界呢,本世紀的流亡作家分兩代,舊俄羅斯蒲寧他們一代是倉皇脫根而去,後來在外國都枯萎了。東歐、蘇聯、南美的新一代可就身手矯健,「我在巴黎便更其布拉格」云云,我稱之為「帶根的流浪人」,枝葉茂盛碩果纍纍。鄉愁呢,總是有的,要看你如何對待鄉愁,例如哲學的鄉愁是神學,文學的鄉愁是人學,看著看著,我是難免有所貶褒的,鄉愁太重是鄉愿,我們還有別的事要愁哩。苦問我為何離開中國,那是散步散遠了的意思,在紐約一住十年,說是流浪者也不像。
  
  
  
  動物性˙植物性
  
  
  問:當今的世界文學範疇內,許多作家——更多評論家——都強調作品的民族性、區域性,你是中國人,寫中國題材也寫西方題材,你是否更關心「」的普遍性,你認為「人」「人性」,這類問題應該如何對待?
  
  答:你的提問中也許含有要廓清「東——西」「南——北」的文學批評界的紛爭的意向,那是政治偏見折射在文學上的刀光劍影,難說哪一刀是對的,哪一劍是錯的。如果認為普遍的人性即歐洲文化規定的人性,那又捲入「歐洲中心論」了,我已說過:凡倡言「中心」者,都有種族主義色彩,企圖形成旋風,就有害無益——政治偏見種族主義不是我們要談的事吧。
  
  問:那麼就談「民族主義」和「人的普遍性」?
  
  答:這是在大地缺乏鹽份的危機時期,才會擾攘起來的問題,經上說:如果鹽失去了鹹味,再有什麼能補償呢,我掛念的是鹽的鹹味,哪裡出產的鹽,概不在懷。以民族性區域性來規範藝術作品,開始時還像是擴大了民俗學的研究陣地,到後來卻在辨別誰家的鹽是甜的,誰家的鹽是酸的了,其實梅里美他們嘲笑「地方色彩」,愛因斯坦也說「民族主義是小兒天花症」,都早已看透這種既囂張又自閉的不良心態,民族主義者很像布萊希特的《高加索的粉筆圈》裡的那個總督夫人,為了爭孩子,拉痛拉斷孩子的手臂是在所不惜的,因為她是母親呀,民族呀……我們還是回過來談「大地的鹽份」吧,紀德在晚年收到一封非洲青年的信,信中就是一番世紀性困惑的反思與前瞻,紀德說:「這是大地的鹽份,使老得行將就木的我不致絕望而死去。」事隔半世紀,「人」要絕滅「人性」的攻勢越演越烈,而我所知道的是,有著與自然界的生態現象相似的人文歷史的景觀在,那就是:看起來動物性作踐著植物性,到頭來植物性籠罩著動物性,政治商業是動物性的、戰術性的,文化藝術是植物性的、戰略性的,今後的勝負成敗我不欲斷言——我有的不是信心,而是耐心,中國人的耐心好得出奇,這算是我個人的「民族性」和「區域性」吧。
  
  問:佛克納一九六二年在西點軍校答士官生的一段話中有說:「如果民族主義進入文學,便不再有文學。我再講得詳細些,我的意思是,值得詩人去寫,值得人們去創造音樂、繪畫的那些問題,是人的心裡的問題,與你屬於哪個種族,膚色是什麼,沒有一點關係……」
  
  答:是嗎,佛克納說得直白。
  
  問:文化藝術的植物性,植物性的戰略性,這個論點大可發揮,請你繼續演繹下去。
  
  答:已在別的文章中有過初步的申述,以後還可能尋機會做些論證,這次就點到為止吧。
  
  
  生—死˙死—生
  問:尼采說上帝死了,尼采之後如是說的人更多了,上帝之死現在被一些理論家引申為人文主義之死,尼采確曾認為與那個主宰道德世界的上帝相輔相成的人文主義隨上帝俱亡,然而尼采呼嘯的「悲劇精神」是什麼呢,可不是更高深更遠的人文主義嗎?這似乎又是二律背反?尼采還說:上帝之死,祇是被人們模糊地理解著。你是怎樣看待這些生生死死的?
  
  答:問題越談越大,也越黑,我向來祇是劇場中的後排觀眾,你要我突然坐到前排靠近舞台,又何苦呢。
  
  問:這是你的「東方態度」,西方作家不諱言「大問題」。
  
  答:你用的策略是中國的所謂「激將法」,我非「」,激了起來也枉然,還是聊聊文學的家常吧,剛才還在說什麼「遠遠的地平線」,怎麼讓「地平線」跑到客廳裡來了。
  
  問:打發掉這條「地平線」,我們就結束這次夜談,明天我可以回校銷差了。
  
  答:「問題」不傻,回答這種問題是很傻的。中國的成語「哀莫大於心死」,就是指這種地步和狀態,還有兩個成語,叫做「絕處逢生」,叫做「置之死地而後生」,又是很可愛的逆論。眼前的時局和世道是:多數人忙著將傳統的「人文」推向絕處死地,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究竟是什麼事因而更加飛揚跋扈。少數人想挽留「人文」,他們知道要做什麼事而做不了,越發顯得優柔寡斷。於是大家一齊到了絕處死地——「絕處逢生」是僥倖的,機遇的。至多是一項軟規律,那「置之死地而後生」呢,是強梁自為,兵法家的極限決策,我之所以引用這兩個成語,並非有待機遇僥倖來紓解目前的絕處困境,也不以為有偉大的兵法家來驅使眾生至死地去,只是感覺絕處死地有可能出現「再生」(Renaissance),感覺,毋須理由,如果定要說個理由,也是簡明的:人文主義人文精神既然會遭厭惡,那麼拋棄「人文」的那種「主義」和「精神」也將被厭惡而拋棄。你說「上帝之死」與「悲劇精神」似乎成了二律背反,我以為不是二律背反,而是揚棄和昇華,與上帝偕亡的「人文」是基督教的苦澀的信仰和未來的期許,而上帝死後的「人文」是狄奧尼索斯的快樂的智慧和現世的歆享,所以顛之倒之,骨子裡仍然是希伯來思潮與希臘思潮的消長起伏。尼采的原話「Death of God a Phrase Dimly Perceived」,Dimly你譯為「模糊」,如作「晦冥」解,或許更近乎尼采的本意,因為人們乍聽到「上帝死了」便覺得眼前一片晦暗,自己也就更加冥頑不靈了——其實這件大事,倒可用這麼小比喻來和解詮釋,經上說:如果麥子不死,何來金色的麥田,上帝和麥子一樣,是自願死去的,可是金色的麥田沒有出現,希伯來的和希臘的這樣兩大思潮不再互為消長,都快消失殆盡了。至於文學家個人的幸與不幸,則在乎一己所遇的是什麼樣的朝代,我以前總認為自己坐的是夜行車,駛過風景極美的地帶,窗外大片黑暗,玻璃映見的是自己的臉……而今漸漸看到一層薄明投上車窗來。為柏林牆的推倒,我寫了一首詩(《從薄伽丘的後園望去》),目睹蘇聯的崩潰解體,我又寫了一首更長的詩(《彼得堡復名》),艾略特所見的是沈寂的「荒原」,我們面臨的是喧囂憤怒的「絕處」「死地」,但仍能聽到陣陣鐘聲,聞者知是報喪,不知是新的福音,我們還參加過敲鐘人的生日派對哩。
  
  
  童明:木心先生,請允許我在訪問終了時,祝福你新的開始。
  
  木心:謝謝。


 
mujintree @ 2006-09-19 03:00


在中国屏风上》有个晕黄的封面。两枝错落的芭蕉,右下角转过一张东方少妇的脸,耳环(该叫“耳珠”)若有若无;她头上堆出层层发髻,刘海菊蕊样垂着;蕉叶后剥露出一角月白的立领。她瘦瘠,温煦,略微的羞涩,又故作一丝镇定,从面部特征看,她更像越南人。不过在西人眼里,东方人都差不多。对陌生事物人们总是不太好把握,尽管误会有时富于美感。

本书作者萨默塞特·毛姆当然不是一个乐于误会的人。最早知道毛姆因他是张爱玲欣赏的英国作家。之后读到他的《月亮与六便士》,冷静、漠然叙述下潜行的激情令人难忘。小说更多是委婉迂曲的,而散文随笔更真挚自然些。在本书序言里毛姆说,旅途中“遇见一个与过去完全不同的人,这种兴奋的经历无疑十分难得。”——哪怕是以后不愿再见面的人——“这个人也许不很聪明……也许是邪恶、虚伪、粗鲁、低俗或者野蛮的,但他是独一无二的!”确实,对于孜孜不倦研究着“人性的枷锁”(毛姆小说)的小说家,这样的人身上有着一种令人振奋的特质。此书中写到的人事正是激起了作家兴味而随时记录的,“大部分文稿都是用铅笔在路边买的黄色包装纸上草草而就的。”

也许是出于一种补偿心理,毛姆虽然天生跛脚,却很喜欢旅行,“乐于体验艰辛”。他1920年来中国,是上世纪不多的几位专程来中国又留下一系列文字的世界性作家。毛姆之前有保罗·克洛岱尔,他在中国是1895年至1909年。这位年轻的法国诗人以审美的方式感受这个古老的东方国度,比如他赞美福州:“玫瑰和蜜的颜色的地方”。比毛姆迟一年来的是芥川龙之芥,他对中国的现状大失所望:“现代中国已非是我们日本人在中国古代诗文中认识的中国,而是中国古代小说中展现的世界。这是一个猥亵的、残酷的、贪婪的世界。”

芥川三个月的中国之行,对诗文中国的幻想全然破灭。芥川对中国古典文化的倾慕使得这种失望不可承受。而西方世界中的毛姆之前对传说中的中国至多只有些所谓古老神秘的印象吧,模模糊糊、人云亦云的说法不值得期待,没有期待的旅行最可能经历意外,而意外对于一位好奇的行者来说,是收获,也是享受。

伊夫林·沃半开玩笑地这么评价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他可谓大师。我想他一出现在上海某个使馆圈子的上流宴会上,不到一刻钟,就有本事把场面摆得四平八稳。他冷眼打量并洞悉着出场的每个体面人物的孱弱,男人们故作优雅而虚荣庸俗,女人们不露声色的卖弄及暗中较量。那位法国武官夫人不以为然地让大家等了半个时辰,浓妆艳抹地进来,“伸出珠光宝气而又瘦骨嶙峋的手给危地马拉公使,几句玩笑话就让银行家妻子觉得自己那么落伍、土气、臃肿。”毛姆讽刺起来够刻薄的,《荣誉攸关》先是论述一大段有关法国人最关切的个人尊严,对荣誉不寻常的敏感;接着又是更长的篇幅隆重推出一位代表着法国在中国某种重大利益的徳·斯特韦尔徳子爵,一位威严、自命不凡的人物——就在文章快要收稍的末尾(“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伊夫林·沃语),情势急转直下:像许多大人物一样,他娶了个对丈夫极不忠实的妻子,这一不幸他是如何勇敢又不失尊严地承受的呢——每当他太太找了个新情人,他就要求她身为糖果商的父母赔偿他一笔钱,传说中的单价是二十五法郎,但以现在的银价,相信一个生意人会以美元支付的;因此,这位雄心勃勃的徳·斯特韦尔徳子爵,“在他妻子达到守教规的年龄之前,无疑会变成一个富翁。”——尖酸刻薄,亦津津有味。

如此描述西方人(里面还多是英国人)在中国的种种世态形相,丝毫不讲情面。他的文章是给英国读者看的,看吧,人样,太人样的。世界在哪儿都不过如此。另一方面他深入中国内地,目睹着这个国度的贫穷,肮脏,吵吵嚷嚷,战乱不休;而另一个中国,民众默默坚忍地承受和绵延,但也活得没心没肺。细究这个民族的国民性,毛姆的直觉是对的。

这方面芥川的描述更为穷形尽相:走在上海城隍庙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只觉得“……这些人当中,没准儿混着个把《金瓶梅》中的陈敬济或是《品花宝鉴》中奚十一那样的好汉。可那些人群中几乎看不见杜甫、岳飞、王阳明、诸葛亮之类的人物。”上面提到的《金瓶梅》、《品花宝鉴》大约是芥川心目中的中国世俗甚或低俗小说吧,听上去所谓的“好汉”及其讽刺。清末民初几十年,芥川所提到几种人物有是有吧,对照起来,也可说那时有鲁迅、谭嗣同、李叔同等,诸葛亮本是个文学形象,原型自然是有的,而近现代没有诸葛亮之流谋士阶层之精英存活的土壤,朝廷昏聩无能,故而与洋鬼子干起来屡吃败仗。

一个西方人的所见所感,引发的自然还有两种文化间的参差比较。他在最贫穷的村子里发现人们依然乐衷于装饰,为家具门窗上的花饰费尽心机,甚至最偏僻的一座石桥也有着清淡、精美、雅致的浮雕图案。中国的艺术家都是广阔民间的无名匠人。他们苦心孤诣地要使你愉悦,直至炫技手法制造的审美疲劳征服你。而突然出现的一尊残缺的希腊塑像(一位法国医生在西藏边界发现的)令他心灵安详,“仿佛见到了希腊的巴特农神庙,朴素又可爱,下方是宁静、蔚蓝色的爱琴海。”

这是老欧洲人对希腊源头的母体文明本能的依恋。美可能是一种信仰。而中国佛教的世俗性也让这位观察者看得一清二楚,《疑问》寥寥十数行,描写了一座庄严的寺庙,这样的建筑在那时随处可见,照例有着雅致的庭院,造型优美的小桥、大殿中作出各种手势的奇奇怪怪的菩萨,而当问及究竟是何种精神力量让人建成这些宏伟建筑时,他们却无言以对。他们是普通的中国人。

不过,毛姆更习惯抛开国家、民族这些概念,去直接触及他所亲历之物。别人认为毫无奇特之处,也许他会莫名激动,被一阵阴影般的狂喜抓住,猛地起身,看着旅途中“我的小船舱、我的炭火盆、我的防风灯,甚至我的行军床……我有一刻是如此着魔地看着它们。”这是在中国黄河上,要是这在印度恒河或其它的河,或非洲的帐篷里,这种时刻毛姆这样的人还是一样要着魔一刻的。“我最初有此体验是在一个傍晚,那时我正在布列塔尼海岸的一间农舍玩牌。隔壁房间里躺着一个垂死的渔夫,这家的老妇人说他就要出门赶潮去了。门外一场风暴正在猛烈地刮起,这似乎正适合为大海的这个老战士送终,呼啸的狂风反复冲撞紧闭的窗户,要陪老人离去。海浪轰响着拍击岸边的岩石。我突然感到一阵狂喜,因为我知道这儿就是罗曼司。”这境界还是古典的,可仍见出毛姆的奇异处。

尽管是即兴记录的散文,毛姆作为小说家的想像力仍时露端倪。《副领事》则更接近一则短篇。通篇淡然的语调,不见血腥的春秋笔法让我想起沈从文。一位在华副领事参予主持一位中国青年的枪决死刑后,回去路上使馆的轿夫——几个棒小伙们“吆喝让道的声音让他有些烦躁,他想蓄意结束一个人的生命是多么可怕,这就像要承担一份巨大的责任,因为这毁灭了世世代代造就的成果。人类已经存在久远了,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无限的、一系列神奇事件的演变结果。”——这觉悟也许不算太新鲜,可我读过后仍轰然默存在心里,长出一阵痛悔,长出胚芽的力。这是毛姆的认真处。

值得一提的是,此书的译者唐建清先生是我在南大一位颇会心的老师。有一年我在上海一家旅店被窃了包,损失的一堆物什中有两张碟就是《走出非洲》和《肖申克的救赎》。更痛心的是那年的日记本也在里面。店主为核实身份,要南大的证明人出来说话,我于是拨通了唐老师家里的电话。听到他那头长者的声音,忽然撑不住了。这次看到他的译本,真是高兴。晚上该给他打个电话。
                                                                  

《在中国屏风上》
 [英] 毛  姆 著
             唐建清 译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6年6月第一版



 
mujintree @ 2006-09-10 17:24


  作者:乔治·斯塔贝克 文 河西译

  冬季的黄昏阴云如晦,伊丽莎白·毕肖普一身便服--穿着一件哈佛大学的运动衫--起身欢迎面谈者登门造访;当被问及客厅墙上那面精雕细刻的镀金镜子的来历时,她的回答显得彬彬有礼,举止得体。是的,这是威尼斯的产物,上面雕刻着皮肤黝黑的威尼斯人,但为她所有却是在里约热内卢的拍卖会上。访问者预感到,这次访谈将迥异于之前与他钟爱的任何一位诗人的对话,于是他将小录音机放在沙发前的矮茶几上,取出事先准备好的问题。令他颇感惊讶的是,沙发后的整面墙上已为书籍所填满。他们之间很快就有了笑声。美好的回忆--毕肖普想起她认识并偏爱的某个人,他的怪癖和放纵的言行--使她放声大笑起来。她的笑是短暂、尖利而诡异的,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斯塔贝克(下简称斯):我做过一点研究。我翻阅了你受时代生活出版社(Time-Life Books)之邀所作的游记,也有地理方面的著作。你以明快的笔法、条理清晰地叙述了一个个巴西历史中的传奇故事。
  毕肖普(下简称毕):我不太记得那本书了;更确切的说法是,我不认为那是我的得意之作。那本书经过了时代生活出版社的编辑,他们的改动近乎随意。我选图片的标准和他们不同,我想用得更多一些。其中收录了堂·帕德罗(Dom Pedro,巴西最后一位国王)和他的随从官员在尼亚加拉瀑布前的合影吗?确实,除此之外还有更多的照片记录了他们的行程轨迹。但我认为那一张真是一次绝妙的讽刺。他的脚步几乎遍布了这个国家。而在巴西,他反而从未到过伊瓜苏瀑布(Falls of Iguassu),那要比尼亚加拉瀑布大上多少?大上10倍呢……那是1876年,他去费城参加建城百年纪念的事了。亚历山大·贝尔(Alexander Bell)和他的电话也出现在那儿;贝尔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的发明在当时根本不可能被广泛应用。但堂·帕德罗为他在帕特罗波利斯(Petropolis)的夏宫订购了多部电话机。他又觉得宫廷中的妃子们可能还不满足,于是就给她们每一个人带回了一台辛格牌缝纫机--但实际上她们并不喜欢。你在那本写巴西的书中有没有读到朗费罗是怎么在剑桥为他办宴会的事?
  斯:对,我记得这一段,但堂·帕德罗喜欢的诗人其实是惠蒂埃(Whittier),他还把他的作品翻成了葡萄牙语。
  毕:我查阅过那些译文。刚开始我认为他翻译的应该是惠蒂埃批判奴隶制的诗歌,因为堂·帕德罗坚决反对奴隶制。(奴隶制在巴西直到1888年才遭到废除。)但情况恰恰相反,被翻成葡萄牙文的是那些描写飞鸟的风景诗。
  在朗费罗的晚宴上,惠蒂埃显得很害羞,6英尺多高、健硕而英俊的堂·帕德罗两次试图给他以巴西人的吻,可怜的惠蒂埃给吓坏了。
  斯:你接受指定的写作任务,像时代生活出版社,而又使它完全呈现为你自己的风格。(毕:并不全听我的,说2/3可能差不多。)你似乎总是急于讲述那些故事。你在以翻译的方式写作。我发现了一些秘密。如果我没有在目录上稍作停留,而是直接翻看《地理学Ⅲ》,那么我就会直接阅读诗作《约瑟夫·康奈尔》,而不会意识到,这其实是翻译自奥克塔维奥·帕斯的作品。
  毕:在西班牙语中,这首诗让人惊叹不已。
  斯:在英语中亦然!那就是为什么我认为:我正在读的是你关于康奈尔的诗作。保尔·卡洛尔(Paul Carroll)有一首杰出的作品,写的是康奈尔的“美第奇牌自动售货机”。那时,我想,“伊丽莎白·毕肖普写的康奈尔,比它还要出色”,然后我翻到最后一页,去看原文。
  毕:你说的很对。当然,我也考虑过应该把奥克塔维奥·帕斯的名字放在这首诗的开头,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做的,但看起来并不合适。有标题,然后有题献词,再把它放在标题底下似乎有累赘之感,故此我决定把它放在书的末尾。
  斯:确实,你写下了许多以绘画之类为对象的优秀诗篇。《地理学Ⅲ》中有一首描写目光接触到绘画上那一刹那时的感受的作品此前已经被人述及,但还没有引起更多的关注。
  毕:在我的第一本著作里有一首诗名为《大而无当的画》,那同样是我叔祖父的作品,大概是他14岁时画的吧。他们家住在新斯科舍省(Nova Scotia),一贫如洗,他只得到海上去当船上的服务生。之后他画过3、4幅尺寸较大的油画,追忆遥远的北方,怀念美女岛,如此等等。我热爱这些画,尽管在艺术上它们并不成功。我的一位姑妈买下了其中的几幅。我试图让她出卖给我,但没有如愿。此后,叔祖父乔治去了英格兰,在那里他成了一位相当著名的“古典派”画家。我想应该是在1905年,他回到新斯科舍省度夏,顺便看望他的姐姐,也就是我的祖母。这一时期他创作了一大批的素描,为我的姑妈和母亲和其他人上了“艺术启蒙课”。我终于还是从祖母那里继承了一幅很小的素描(其大小相当于一张旧版的美钞),我在一首诗中描写过它。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写过一篇探讨这首诗的论文,极为精彩。你用这台录音机录音乐、录诗歌朗诵,是做这样的事吗?
  斯:这只是我第二次用它。
  毕:在巴西的时候,我尝试着将一些信函录到磁带中去,但后来我放弃这么做了。
  斯:我还听说过有人试图在磁带上书写。理查德·霍华德(Richard Howard)训练自己使用录音机,使自己能转向磁带工作。他正在录戴高乐的论文集和新小说的全集。一部接一部地录,为了谋生。他说他在训练自己熟悉整个工作的流程,先要通读两遍,顶多三遍,然后用法语和英语录音,最后由一名打字员转录,快速复制一遍。
  毕:我对他的工作方式一无所知。他录了多少?127本小说?我翻译过一本巴西人的著作,很厚,是一个女孩的日记。其中可能错误连篇,因为那是我的处女作之一。那时我刚开始阅读,试着在学葡萄牙语。有人建议我做点翻译,于是我就做了。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开始的时候,我把它们写在一本大开本的笔记簿上,但译到1/3的时候,我终于理解了女孩的风格,或者说是我认为我理解了。随后我开始直接在打字机上翻译其余的部分。就这样,这部书耗费了我大概3年的时间。我相信某些人能够直接在打字机上写诗,据我所知,威廉斯先生就是其中的一个。
  斯:有些诗人写诗是如此轻松,会让你心生恐惧。我有个邻居,大概40年前在波士顿的马萨诸塞州立常规医院工作的时候还是一名非常年轻的护士。有一次她告诉我一件事,问我是否听说过她怪异的上司。他是个神秘的医生,过去常常叫她把他那些潦草地写在处方单背面、卫生纸以及其它东西上的诗歌在打字机上打成定稿。于是她不得不远离办公大楼,躲进一间逼仄的盥洗室,坐在马桶上,就在那么个地方处理这些诗歌。把打字机放在她的膝盖上,把手稿转录一遍。
  毕:他是……?
  斯:没错,他就是梅丽尔·摩尔(Merrill Moore)。过去他常常在驾车外出的时候,将十四行诗录口述进电话答录机。我的意思是他写过10万首诗,最后的总数差不多就是这个数字吧?
  毕:当她拿到它们的时候,她爱读那些诗吗?那些十四行诗?
  斯:她不知道。她不能确定。我不知道你是怎么能直接在打字机上做诗歌翻译的。你似乎已经洞悉了巴西人的秘密,从而能够以早期英国民谣风格完美地写下那样一首诗:《灵魂的兄弟!灵魂的兄弟!》。
  毕:哦,对。那首“民谣”只不过是一部圣诞长剧中的一小部分。我对它做了删节。我的翻译水平有限,我也从不接受翻译方面的约稿,但偶尔,似乎总有一些文字要从我这里变成英文。那本书中有一首诗《家庭中的旅行》(原作是卡洛斯·德拉蒙德·德·安德里德,Carlos Drummond de Andrade)我自认为就很不错,格律也正确无误。什么也没有变动,甚至是词的次序。当然,词序要显得自然,一般总要做一些调整,但这次是例外。我曾致信安德里德先生,询问他是否可以重复一个词,以取代他原有的诗行,他回信说可以,说这是个好法子。葡萄牙语有与英语完全不同的韵律体系,很像法语。但有时候,一首诗也确实能够变成英文。
  斯:我对你的一首诗充满好奇,你对它的驾驭显得轻松自如。谈谈《麋鹿》吧。
  毕:我着手写作这首诗大概是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讨厌说多少多少年之前。我写这首诗是因为麋鹿的故事,那是真事儿;最终,诗歌也正是围绕着它而展开的。
  斯:关于这首诗,有几种看法认为还有其他的动因或主题:梦幻般的对话,有没有将你带回到祖母在你枕边讲故事的时候?
  毕:对,没错。我一直都有那种体验。我已经将它写进了我关于旅行的札记中了。我想你肯定会在飞机、火车或是巴士上碰到这种情况的。你知道自己累坏了,在半梦半醒之间。既然这首诗给你这样的印象,我想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对话有很重的新斯科舍省口音,陌生而又熟悉,虽然我并没有写下多少他们谈话的内容。但与麋鹿真的是巧遇。一个朋友写信告诉我碰上雄鹿的事,和我的差不多。麋鹿的举动和我那次碰到的一模一样,就是把汽车整个闻了个遍。但那一次,他没有像我那样让它消失在路的尽头,他还驱车追出去有一里多地呢。
  斯:你显然很喜欢去了解确切的地理学知识,并以此来解析事物。你的文字准确、恰到好处,特别是细节的艺术,请允许我可能会让你困窘:我非常佩服你诗歌中、道德上的那份冷静,
  毕:我不知道哪些地方有你说的……
  斯:好吧,好吧。但这本书最后的那首晨歌《五段楼梯》却很特别。你毫不费力地就使“沉闷”的早晨成为我们的原罪:因我们拥有过去的岁月、拥有时间循环的知识而倍感沮丧--(“昨天使今天醒来,不费吹灰之力!/而我发现,昨天之重几乎无力提起。”)
  毕:对,似乎很少有人喜欢那首诗。
  斯:我被它深深吸引。
  毕:每个人肯定都有这种经验。你知道的,对于我的第一本书,一位我很钦佩的朋友当面指出:“可是你的诗里一点都没有哲学。”而真正的城市居民则对诗中连篇累牍的“自然风物”厌烦透顶。
  斯:我猜克鲁索是城市里的孩子。他是这样调皮,和你为这座小岛借来的植物和动物保持着一致。(《克鲁索在英格兰》,见《地理学Ⅲ》)
  毕:它是几座岛屿结合在一起的产物。
  斯:也是故意将几个时代混合在一起的产物--就像华兹华斯所做的那样
  毕:《纽约客》杂志寄给我校样时,编辑在那一行诗的旁边写着:“时代搞错了”,我想在这首诗的别处大概也有。我告诉他们那是我有意为之,是我的虚构,但迟钝的蜗牛,迟钝的蓝蜗牛却是真实存在的。
  斯:在他所在的胡安·弗兰德兹岛(Juan Fernandez)上也有那种蜗牛吗?
  毕:也许吧--不过我第一次看到它们是在佛罗里达的万里群岛上。多年之前,我曾经划着独木舟到那儿旅行,看到过蓝色的蜗牛。它们是树蜗牛,我可能还抓了几只。它们太脆弱了,一不小心就被我捏碎了。它们在岛上到处都是,真是种奇异的动物。
  斯:克鲁索是岛上的亚当,而你则以“万物中的代表:一种树蜗牛……一种树……一种浆果”创造了一座令人目瞪口呆的小型伊甸园。
  毕:溪流的原型其实在佛罗里达,我们过去常能见到。虽然你是了解我的,但我还是犯了错误。我遭到了批评。在牙科诊所,我在《国家地理》上读到关于这首诗的文章就差不多有7篇之多?
  斯:“你是一个我/你是一个伊丽莎白/你是她们中的一员。”
  毕:对,那是其中一篇。这首诗中的一些错误,我原本以为没人会注意。却不料每一个都被他们找了出来。我的记忆对1918年两本《地理学》杂志的刊号有偏差。在尚未读到他们的文章之前,我在纽约公共图书馆查过资料。在2月号中有一篇文章《一万道烟柱的山谷》,是写阿拉斯加的,我记得不错。然而,关于非洲的却是在下一期,在3月号上发表的。当我把诗作寄给《纽约客》杂志时,我写信给霍华德·摩斯(Howard Moss),说我必须承认这是个小错误。对此,杂志的态度是宽容的,并对我说这没关系。但之后,两位读者发现了这个错误。他们就去把它更正了过来!我应该加一个注脚就好了。
  斯:诚然,所有的批评家都是诗人,所有的诗人也都是批评家。不过,如果说我相信两者之间必定有什么差别的话,那就是个性。批评家的着眼点往往更多地聚焦在纯文学上。而理查德·埃尔曼(Richard Ellmann)可以把一部装载着文学史料的厚重诗选编得简明扼要,但当他给地名做脚注时,他却把加拉帕哥斯群岛放到了加勒比海上。

毕:他给过我一本。我读到《进入圣琼斯的纳罗斯海峡》这首诗时发现,他在注解中将纳罗斯海峡说成是加勒比海上的岛屿,而其实那是纽芬兰岛的圣琼斯。
  斯:诗人总是热衷于地理、旅行、探索世界……我读过洛斯(Lowes)的一本书,充满了睿智。但他大胆地指出柯尔律治的诗真是莫名其妙却不免有矫饰之嫌,他说他的价值只不过是在重音、轻读方面有着极端怪异的品味罢了。传播流言!洛斯的这种修辞术--揭示柯尔律治在不为常人所注意的、显然是琐碎而繁复的事物中得到了什么--其目的只是为了使读者震惊。
  毕:你说的对极了。
  斯:是为他的目的服务的,但现在则是一个发现真正的奇迹的时代。可能是为了获得最佳的状态,柯尔律治才去找寻那些书的。
  毕:他们懂什么?在写作时,可能要把成百上千件事综合在一起才能创造出一首诗,从来也没有人能够将它们分离,说这是这,那是那。
  斯:写作克鲁索的那首诗受到了什么的启发?
  毕:我不清楚。我重读了《鲁宾逊漂流记》,我发现这本书真是让人感到敬畏,而我之前居然一点都没有这种感觉。我并没有花时间来细读这本书。然后我记起了我在阿鲁巴岛(Aruba)的旅行--很早以前它就已建成为“度假区”。我穿越了整座岛屿,确实,那里到处都是火山。
  斯:我不记得《鲁宾逊漂流记》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了。这首诗是这本小说的浓缩版吗?
  毕:哦,不。我记不清当时确切的细节。我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重读这本书,我忽略了这部小说的道德立场,它的基督教倾向。因此,我认为我当时的写作是想重新解读这个故事,在思想上并没有受到原作多大的影响。
  斯:你年轻的时候,是什么促使你选择成为一名诗人?
  毕:我12岁的时候参加夏令营,有人给了我一本诗集,是哈里特·门罗(Harriet Monroe)的第一本诗集,使我印象深刻。此前我从未读到过像这样的诗。我读过艾米丽·狄金森早期的诗歌,我并不太喜欢她。我姑妈那里有勃朗宁、勃朗宁夫人、丁尼生、Ingoldsby等人的传记。
  斯:但之后,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旅行,并且对自己说:“在与我同时代而又走在我前面的诗人中,我将不得不接受谁的指引?”
  毕:我想我从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不过奥登可能是这样一位诗人。在我读大学的时候,奥登出版了他最初的几本诗集。我和几个朋友对他很感兴趣。他的第一本书给我极大的震撼。
  斯:我在你的早期作品中并没有看到多少奥登的影子。事实上,使我感到吃惊的是,我发觉你最接近奥登早期风格的其实是你的一首新作,在这本新诗集中有一首《12点钟的新闻》。
  毕:对,那是我新写的。我不认为我当时是想模仿他的风格,因为每个人都在学他。
  斯:有一首《在边境上》好像是在10年之后突然冒出来了。有一些诗句可以在其中找到。
  毕:的确,那首诗《12点钟的新闻》是我多年之前写的那首诗的另一个版本。我想大概是韵律上有些分别。是的,我曾经想把那首诗写完,但最终还是放弃了。我写的第一版与越南或者其它任何特殊的战争毫无瓜葛,那只是幻想的产物。这是一种依靠事物与你相遇获得灵感的写作方式。我早期写过一首诗,一首长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第二次世界大战仍在继续,这首《公鸡》或多或少是关于战争的,大部分写于佛罗里达州。大概一年前,许多朋友请我去朗诵这首作品,我突然意识到它听上去很像女权主义者的宣传诗,一点都听不到最初创作它时外部环境的影响。所以你永远也不会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事物对你而言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斯:真有意思。让我看一看,能否在这本书中找到它--在这儿:
  
  在那蓝色的薄雾中,
  它们瑟瑟发抖的妻子在赞美
  公鸡,它们冷酷地站着,以麻木的眼神
  
  冷冷地旁观;同时,
  从它们的喙那儿升起
  不受约束、代代相传的啼鸣。
  
  恐怕这几句诗已经成了女权主义者的标语了吧。你将永远无法脱离女权主义的标签。顺便说一句,我听说你的《加油站》一诗被印成了女权主义的传单。
  毕:真的?
  斯:以一种近乎糟糕的方式,其制作者是莫娜·凡·杜恩(Mona Van Duyn)。在布莱德·洛夫(Bread Loaf)讲座上,她以诗歌朗诵来代替演讲,每一首诗都出自8位美国妇女的手笔,诗与诗之间还穿插着几句话。其中有两三首诗似乎是用来示威的,因为太传单化了而没有朗诵。罗宾·摩根(Robin Morgan)的诗……
  毕:哦,天哪,真是的。
  斯:在那种语境中,你的诗看来是完全被曲解了,变成了一篇论述“妇女关系”的论文。
  毕:但这首诗里根本就没有女人。
  斯:但是有罐子啊,花朵啊……
  毕:是的,还有针织的台布。
  斯:女人尽管没有“出现”,但显然是这首诗的中心主题。
  毕:而事实是我从未考虑过女性。我知道你们那儿的男人……
  斯:证据是明摆着的。
  毕:我从未……这难道不奇怪吗?显然,无论是谁织了那玩意儿,我都不会同情她!那种说法不是很奇怪吗?
  斯:好吧,那你认为哪一首是你女权主义的宣言?
  毕:任何一句都不是。现在想来,《公鸡》的第一段也许可以算吧。但我真的从未以那种方式来思考诗歌。宣言诗歌……
  斯:回到大学的话题怎么样?
  毕:那是些令人沮丧的日子,诗歌是抑郁的结果。我上大学的时候很多人加入了*,或者将要成为*员。我只是很自然地成了他们的反面。因此,我站在了T·S·艾略特的一边。我从未给女权主义运动传输过思想,直到……
  斯:由于一个男人--奥登--的影响,你开始找寻那些对你来说很重要的诗人。
  毕:在我12或13岁时我拿到了那本诗集,我想应该是序言中哈里特·门罗谈论到的霍普金斯对我影响很大。当时她引用了一首诗的不完整的片断,什么“衣衫褴褛的-破衣烂衫的-乱七八糟的”等等。我为那些诗行深深的着迷,然后在1927或1928年,我上学的时候,剑桥第二版的霍普金斯诗集出版了,一个朋友送了我一本。有一段时间,我写下了一些非常拙劣的模仿之作,后来都被我销毁了――我希望全都销毁了。
  斯:当时有没有注意到哪一位女诗人对你影响很大?
  毕:没有,我从前不会因性别来划分诗人,今后我也不会。有一件事我必须澄清一下。我在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发表作品,即使在那时,或者在其后的几年里,凡是女性诗选,或女性的期刊杂志向我约稿,我一概辞谢不纳。我没有很认真地考虑过这个问题,但我认为将男女分离、对立起来看,很大程度上是走向了误区。我想这种想法源于女权主义的理念――可能比我了解的还要极端。
  斯:我在诗歌创作班任教时,曾经亲眼目睹性别主义事件的发生。碰巧有几个年轻的女诗人,对,她们正在有系统地进行实验,试图给她们自己找一个安身之处,也为她们在女诗人中找到一席之地。阿德里安娜·里奇说她曾去过那个地方,只是因为生活设施的简陋、报酬的微薄以及其它各种困难,她不想在那儿浪费时间,但她认为男女学生在班级中应该是平等的。
  毕:真的?
  斯:真的。应该承认妇女的地位,显然妇女应该受到保护;应该着手公开的宣传,深入地、积极地参与到女权主义运动中去。
  毕:在学校的时候我从不觉得男女学生因为性别的不同而有什么冲突。差不多没有。可能也有那么一两次,是和一个男孩。也许是我不理解他的行为,抑或是因为我们班的同学太重视礼仪了。我们班的学生相互之间几乎都很有教养,甚至可以说是优雅;他们似乎都把对方都看成为她们的朋友,是和她们一样的、平等的个体……她们之间很少争执。在那里度过的两个学期,我所面对的都是非常优秀的班级。我为毕业前一晚的班级写过一首《聚会》,我想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许我应该去看看她们现在都什么样了……
  斯:你对文学创作班都持一种赞成的态度吗?
  毕:不,我一直反对开设这样的班!我劝告学生们应该多学一点拉丁语,拉丁语或者是希腊语,对写作会大有裨益。我有种直觉,如果一位伟大的诗人现在在波士顿大学或哈佛大学求学,他/她很可能躲在某处写诗,而根本不会去参加创作班。然而,我也有几个学生写得很不错(我认为有两三个人是“天才”,还有几个也可以说是才华横溢)。我想我最大的希望就是学生们在毕业之后,在他们之后的生活中仍能继续阅读诗歌。你能教他们什么?诗歌真的能教授吗?我是个老女人,可能会成为他们的朋友。我给他们布置作业。我发现很难不让他们重写诗歌或散文。我试图不对他们说:“这是你应该写的吗”,但有时我控制不住自己。
  斯:后来发生了什么事?
  毕:唔,他们有时同意我的观点――一般来说,他们总是温顺地听从我的意见!
  斯:这样做为什么好像是很危险的,我们差不多要被禁止这样做呢?我知道这样做的必要性,我支持你的做法。去看看画家们吧。我第一次走进美术创作班,看到教授手里拿着一支画笔、一把调色刀绕着学生们转时,我很吃惊。
  毕:仅仅为了修改线条?
  斯:是啊,学生们先在画架上画,然后由他来修改。
  毕:几年前,有个学生水平低劣。他很聪明,但并没有显示出太多的天分。我给他布置作业,很严格。当我们大声地朗诵自己的成果时,我强压怒火,我说“好吧,毕竟我不奢望你成为一名才华横溢的诗人;这份作业真是让我难以忍受。”他很生气,说:“你不应该那么说!任何一份作业都不仅仅是作业,它是一首诗!”是啊,现在我认为他说得没错,错的是我。另外,关于“女权主义”以及妇女解放的问题。我想我的朋友们,我这一代人大部分都在女校里学习(但我们并不能代表所有的作家)。一个人在年幼的时候受到了太多的“压制”,以至于如果他智力正常,并且如果他并不缺乏幽默感,那么他在很早的时候就会认同一种坚定的反讽立场。你一直在试图习惯,因此你甚至意识不到“压制”。在我写作的大部分时间里,评论对我总是青睐有加。但在文末他们经常会说:“这是这十年中、或者说今年、这个月最优秀的女性诗歌。”好吧,这就是它的价值所在吗?你知道吗?你已经习惯了这样来看待一首诗,甚至期待着这样一首诗的出现,以此为乐。当然,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优秀女诗人。我读过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信件,你读过吗?

斯:我一直在收藏和阅读玛丽安·穆尔的书信。
  毕:哦?
  斯:是罗彻斯特大学的图书馆刊印的。
  毕:噢,我也有。安东尼·赫克特(Anthony Hecht)寄给我的。但那并不特别出色。当然,我不否认它们很吸引人。和她通信的那个女子――希尔德加德·沃森(Hildegarde Watson)――最近去世了,她可能是她最亲密的朋友。但这些信中的大多数都是像穿什么衣服之类的闲聊。我有她的信,不少,其中有几封――特别别是漫谈式的、个人化的、谈论文学的几封――相当精彩。讲故事、旁征博引、描写细腻,那本小册子很有趣,但我相信她还有比这更出色的书信。
  斯:你现在还在读伍尔夫吗?
  毕:我在读《伍尔夫全集》第二卷,要比第一卷有趣的多。我个人认为第一卷让人厌烦透顶。但那是在她和她的丈夫伍尔夫创办荷加斯出版社的地方写的。你可以看到她是怎么形成她的偏见。她并没有太多的抱怨,但你能感受到它的存在。当她写《三个几尼》――她的第一本女权主义著作――的时候,她受到非常不公正的待遇。在评论中,她有好多次想要倾诉她的不幸……你知道她能得到的只是磨难。你读过《三个几尼》吗?不可思议的小册子。我记得这本书就在这儿(我需要一名图书管理员)。书橱底下这块地方应该放的是地理和旅游方面的书籍……噢,这儿有一本伍尔夫的书,可惜不是《三个几尼》。我已经好多年没有读这些书了。(茶几上有圣诞节的糖棍。)薄荷棒。你知道我们过去常用薄荷棒做什么吗?把它插进柠檬里,用它来吸柠檬汁。哦,我想我这辈子总是迷迷瞪瞪的。开始的时候我学的是音乐,音乐是我的主修课。但不知何故,我碰上了困难。我喜欢音乐,但是我放弃了,浪费了大量的时间。接着我又学了一段时间的希腊语,确实,在语言方面我不太擅长。之后,当我毕业的时候,我觉得我该去学医。在当时,我就得多学一年化学和德语,而之前我已经放弃学德语了。事实上,我还向康奈尔医学院咨询过。但当时我已经发表了几首作品,朋友们――部分是因为玛丽安·穆尔――阻止了我――不仅仅是阻止了我。
  斯:你曾向《日晷》杂志投过稿吗?
  毕:《日晷》已经停刊了。有其它的杂志……
  斯:那为了阻止你进医学院求学,穆尔小姐是怎么找到你的?
  毕:哦,我认识她。关于这段往事我已经写了一点文字,我希望不久能够完成:我是如何通过学院里的图书馆员,通过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与她相识的。那时我刚在杂志和诗选上读到了她的几首诗,我想我朋友的母亲是第一个对我谈起她的人。但瓦萨女子学校的图书馆里没有她的诗集《观察》。我问图书馆员图书馆里为什么没有《观察》。她说“你对她的诗歌感兴趣吗?”(她把声音放得很低,我都快听不见了。)我说:“是的,非常喜欢。”她说:“她还是个小毛孩子的时候,我就认识她了。你想和她见面吗?”难以想像!在我的一生中,我多次试图与我崇拜的某个人碰上一面,但只有这次能如愿以偿。图书馆员自己有一本《观察》,并把它借给了我,但她显然没有考虑得很周详,因为她忘了给瓦萨女子学校的图书馆订购上那么一册。她的那本书里夹了很多剪报,大部分是些令人不快的评论。于是我去纽约和穆尔小姐见面。之后我发现,还有别的瓦萨女子学校的女学生在那几年里因阅读《观察》而被开除,穆尔小姐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状况。不知何故,我们相见甚欢。我们在纽约公共图书馆阅览室外右侧的长凳上会面了。这是一个约会的安全地带,因为她可以迅速地摆脱访问者的纠缠。但是事情发生了转机――算我走运――因为我提议两周后我来纽约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马戏。当时我不知道,当然,那也是她的嗜好。她每年至少都要去一次。于是我们就一起去看马戏了。
  斯:那当她得知你正在认真考虑到医学院学习四年的时候,她说了些什么呢?
  毕:事实上,我没有告诉她我开始写作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甚至以后我也没告诉她。我猜她是在我毕业的时候才知道的。尽管如此――我觉得这真是有点奇怪――我们互相以小姐相称,大概持续了三年之久。我非常崇拜她,当然,现在依然如此。她写过一篇评论华莱士·斯蒂文斯的文章,我想应该没有再版过。我去那儿(布鲁克林)看过,我从后门而入(电梯停了)。后门中,有两只原本装土豆的筐――可装一蒲式耳――装满了纸。这些都是她这篇短论最初的草稿。可见她是在多么辛苦地写作。她有一本写字本,在她做洗碗、扫地之类家务的时候,她就把它带在身边,随时随地继续创作。现在她所有的手稿(差不多是全部吧)都被收藏进了费城的贝尔格博物馆。那地方已经拥有了穆尔的一切,事实上,他们重新改造了她在纽约的客厅和卧室。她的故居开放后我去过那儿,发现如今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然而手稿的展览是让人惊喜的。如果你想要看看真正劳作的范例,那么去研究她的手稿吧。她有一首诗写的是著名的赛马“傻瓜汤姆”。这位制定了收藏计划的工人完成了一项漂亮的工作,以细致的调查收集了很多豆腐干大小的剪报和这匹马的照片。于是就有了那首杰作。她付出的劳动,将被人们永记。
  斯:我很想知道她是怎么创作无韵体诗歌的――是一笔写就,还是反复修改。她是怎么来创作诗歌的。
  毕:她是个充满矛盾的人,你知道,有时甚至有点不可理喻。她会说:“哦――韵律早就过时了。”而有几次,在她翻译拉封丹寓言的时候,她却会问我要一首韵体诗。如果我满足了她的要求,她好像很高兴。她喜欢我的一首民谣体诗歌,因为它押韵押得很漂亮;她称赞这首名为《有很多触角》的诗。你永远也不知道她会喜欢和讨厌的究竟是什么。
  斯:那么,在她知道你有写作的雄心壮志之前,是什么使一次突如其来的幸运使你成为了穆尔小姐的朋友?
  毕:哦,我并没有写作的雄心。正如我刚才所说的,我这一生总是懵懵懂懂的。我记得大概是在1935年的时候,出版过一本诗集,选了10到12位青年诗人的作品。每一位“青年”诗人会邀请一位诗人为其写一点介绍性的文字。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我请玛丽安·穆尔为我作序,她竟真的写了一篇短文给我。但她对我的语言风格很不以为然,她也是这么写的。这真是件很滑稽的事。我记得我的第一本个人诗集只收录了其中的一首。多年之前在布鲁克林我第一次聆听到她的朗诵,当时威廉·卡洛斯·威廉斯也在场。我想那时候她很少朗诵诗歌吧。我记得那是在一座教堂里,在地下室,一间地势有点倾斜的小礼堂――设计得很不合理。穆尔小姐和威廉斯先生就坐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式椅子上,椅子有红色的长毛绒椅背,讲坛的每一边的前面都有一个小台架,好像是神父布道用的。我在地道里耽搁了一点时间。我原本想早点到的,结果还是迟到了。玛丽安正在朗诵。我径直走下铺着红地毯的台阶,坐在前排――那儿的听众少得可怜。她抬起头来,看着我,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对我说:“晚上好!”然后继续朗诵。她和威廉斯先生对每个人都很友好。我不太记得别的事了,不太记得他们都读了点什么,哦,除了一个正在编辑威廉斯书信的年轻女子,大概在一个月前她寄给我一份她偶然发现的东西:一封威廉斯关于那天晚上的信。他写道:“一个名叫伊丽莎白·毕肖普是玛丽安·穆尔的追随者,好像也在写诗。”是那么回事。当然,我和威廉斯先生一向没什么来往。
  斯:但你和洛威尔、贾勒尔却私交甚笃。
  毕:你知道,我认为我们都是这样来揣测其他人的,其他诗人的私交的。我对人的思维活动知之甚少。事实是,在当时,除了穆尔小姐,在文学圈子里我不认识任何人。
  斯:你和洛威尔是什么时候相识的?我问这个问题是因为他曾把你的作品带进过一个写作班,几年前我在B.U.参观过这个写作班。我有一种印象,觉得他应该熟悉你和你的作品。
  毕:1945或46年,我遇到了伦道尔·贾勒尔(Randall Jarrell)。在什么地方,我们是怎么结识的,我都记不太清了。那年冬天,他来纽约,接替玛格丽特·马歇尔(Margaret Marshall)在《民族》杂志中的职务,担任书评版的编辑。马歇尔把她的公寓也让给了他。我当时刚刚出版了第一本书,正巧罗伯特·洛威尔也刚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伦道尔在凯尼恩学院(Kenyon College)就认识他了。伦道尔邀请我共进晚餐,并和洛威尔见上一次面,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我读过《韦尔利勋爵的城堡》,但和我们的相交没有关系。因为某些未知的原因,可能是我们正好很投缘,我们才建立了友谊。真是巧合,我们都去看过那天下午的艺术展,关于这个话题我们谈了很多。也许每个人都会认为,其他人都有一个让他们感到羡慕的社交圈。
  斯:你认识(里德)·惠特摩尔(Whittemore)吗?作为《狂怒》杂志的编辑,他可是很活跃的。
  毕:我不认识他。
  斯:那么贝里曼(Berryman)呢?
  毕:不,我也不认识。最近3、4年我结识了许多作家,要比之前的总和还要多。
  斯:和巴西的作家呢?
  毕:我和他们不熟。难得几个有交往。我最敬重的一位前辈作家是卡洛斯·德拉蒙德·安德里德(Carlos Drummond Andrade),我翻译过他的诗。我根本就不认识他。人们说他很害羞,我也被认为是这样的人。我们碰到过一次。一天夜晚在人行道上,我们正好从同一家餐厅里出来,经过介绍,他很有礼貌地吻了我的手。我还认识其他几位,写过《黑色的俄耳甫斯》的文尼西斯·德·莫里斯(Vinicius de Moraes)。他是一位很优秀的诗人,一位严肃的诗人,有点像艾略特。尽管如此,如今他写得最多的还是流行歌曲,比如有一首特别棒:《依帕赖马的女孩》,现在已经算是老歌了。他弹唱俱佳,但不常开口。真的,他在年轻人中很受欢迎。他可以算是我很亲密的朋友了。他不把婚姻当一回事,离婚是家常便饭。他说:“我的妻子都是些好人儿。离婚永远都是我的错。当然,我破产了。我把家产都给了她们,只带走了一根牙刷。”有件事很有意思:我在一座小镇上买下了一幢古老的房子,当时我就住在小镇上,但还没有搬进这幢房子里去(大概持续了5、6之久),我在一家小旅馆里和一个丹麦女孩(我的老朋友)合租了一间房。文尼西斯也在那儿――旅馆里只有我们三个人。那是冬天的时候,又冷又湿,可恶的季节。为了取暖,我们三个人整天坐在老板为朋友预留的后厨房里读侦探小说。有时我们也会打牌,文尼西斯也会弹弹吉他,唱唱歌。他写过几首一流的、迷人的儿童歌曲。对了,每天下午,里约热内卢的报纸一到,我们就急切地找随笔专栏来读。有一天下午,一个男孩送来了报纸,上面有一篇长文,写的就是我们所住的小镇,它如何成为“知识分子的热衷之地”。在那儿,在几百里之内,我们是唯一的“知识分子”,对当地人来说,要成为知识分子只要像那样就行了:手里拿上几本阿加莎·克莉斯蒂和雷克斯·斯托特(Rex Stout)等人的侦探小说。
  斯:你的作品似乎种类繁多,但却没有尽量使自己写得又快又多。
  毕:我知道我希望自己写得多一些。有时我想,如果我生了孩子,我可能会多写一些。更有勇气,或在写作上花更多的时间。我虚度了太多的时光。
  斯:你会创作其他类型的诗歌吗?
  毕:不会。
  斯:长诗呢?
  毕:也不会。我想过要写一、两首长诗,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写。当然,也不是真正的长诗,大概10页纸的长度。
  唔,我对卡明斯(Cummings)有所了解。后来我隐居乡村的时候,我通过朋友和他相识。他和我共用一个女仆有两、三年之久。“布兰奇,留下一点垃圾。”他过去常常对女仆这样说。布兰奇终于还是把它们留了下来。他们没有布下捕鼠器。卡明斯夫人告诉她一个小老鼠的故事:它们会从墙洞里出来,爬到床上。躺在上面,看着布兰奇从羊毛毯上卷起小小的毛线球,去做她自己的被子。哦,布兰奇真是听得心惊肉跳。
  斯:他是在以一种人道主义或素食主义的原则对老鼠施以仁慈之心吗?
  毕:哦,不。卡明斯爱老鼠。他写关于老鼠的诗。他喜爱它们。他过去常常……咦,我还没讲到诗歌的奥妙之处。
  斯:你讲了一个精彩的故事。
  毕:哦,在与他们的交谈中,穆尔小姐总会就写作、技巧问题发表一些发人深思的高论,而洛威尔则喜欢说得神秘莫测……
  斯:你也准备来一番玄妙的高谈阔论吗?
  毕:!
  
  注:此文经由伊丽莎白·毕肖普本人删定。

                                                                                              (来自千叶茶厅)


 
mujintree @ 2006-09-05 22:25

如此的晚年,文字的城垣捍卫的王国。她一生中写作了八十多部长篇,一百多个短篇,十七部剧作。


成都到北京的飞机上,我歪在角落里,像小圆镜似的仰举着一本连环画样的小书,两个钟点读完了一桩凶杀案:《怪宅与明星》——像小圆镜那样,这本8万字的小书只要1块钱。这只是阿加莎·克里斯蒂一个不算出名的故事。我第一回读她的文字。这位侦探小说的女王的生平不知如何,诸位,谁来译她的自传?余生也晚,直到去年某个深夜才潜入某网站看到了《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激赏不已,便一气看完了该网站上十多集“大侦探波罗”的故事,一直看到第二天入夜。

(大侦探波罗永远是个盛装济楚的肥佬,有着著名的达利式的上翘胡子,天使心肠,以及猎鹰般的敏锐洞察。)

英语传统里,侦探恐怖小说这一支真是人丁兴旺啊,大明星诸如爱伦坡的杜宾,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克里斯蒂的波罗,还有切斯顿特的布朗神父——前不久才在朋友的推荐下知道这位大作家写得这一手好故事,快意之极又无从作悔——我那些浪掷的时光哪去了,那些黑洞里若能蜷着抱住这些荒谬离奇恐怖神秘的故事,翻来覆去的读烂这些好故事,活着也就不那么无聊了。那夜在新疆,我们两个坐在沙漠边缘热火朝天的露天排挡上,就着冰啤和嘎瓦斯(一种俄国风味的冰饮)大谈这些我们所热爱的人物,两眼放光。

我想坡是个很奇特的人,一辈子潦倒落魄,一首诗写到第三句就在坟头上打转,瓮声瓮气,愁云重重。可编起故事来他一点也不闷不呆板。他像先知那样从容莫测——叵测。对,他故事里的重头人物往往有着叵测、吊诡最终悲剧的命运。

柯南道尔据说是个出名的吝啬鬼,贪钱,薄情,自私(甚至对亲生女儿)等等。要命的是他写出了伟大的福尔摩斯。很小时我就听说了这位大人物(亲眼看他故事是2003年,愧杀)——在我童年的世界中,福尔摩斯是一位骑士、侠客,影如飘萍,来去无踪,他是术士、学者、考古学家、探险者、格斗士甚至魔法师。福尔摩斯,是我孩童世界对另一个遥远又确凿存在的世界的神往。我至今不怀疑,有一天若在伦敦阴霾的街巷踱步,也许我会不期然地撞见这样一位黑色礼服、领结俨然,咬着烟斗若有所思的人物。我慌忙摘掉手套,嘴边冒着腾腾水汽,热烈摇着他的胳膊,啊啊,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

这回我又安心了。我为克里斯蒂所折服,她逻辑学家般的机智,“维多利亚”式的审慎甚或“拘谨”——她以此赞誉这个故事里最清醒睿智的老妇人玛波小姐。而我在读完故事后忽然想到玛丽安·摩尔——人们也称这位智慧机警的美国女诗人为“摩尔小姐”——一直到她晚年。也许,很可能玛波小姐正是阿婆的自我投射呢。本来聪明的老婆婆就少见,绝技盖世的天才阿婆稍稍自许些也无不可。博尔赫斯坚持说,让我们写自己最熟悉的事物吧!
英式的矜持,审慎,深谋远虑。

至于切斯特顿,光是他的散文,我的朋友已有相当的评价:智力、热切和乐趣。他的侦探故事是一则则出色的小说,而没有这类题材习以为常的形式上的套路感,他是文学的:微妙,深刻。并且伟大。我将发现这些或更多的,而不是验证这些评价。尽管好的文字,一开始我们往往配不上读它。

还有不得不再叨念一句的老希区柯克,史蒂芬·金——那夜我写了关于《肖申克的救赎》的几行字,次日清早在公车上,我摊开新京报,赫然是《肖申克的救赎》(史蒂芬金中篇小说选)译介出版的新闻,感觉是我在一片黑地里,猝然踩响了一片五光十色的礼花。

还有,刚才我在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在序言里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威尔基·柯林斯。想起来了,昨天在成都书摊上,和克里斯蒂福尔摩斯们的捆在一起的,还有就是你,似笑非笑的柯林斯先生,我刚刚踩到了一个哑炮。


 
mujintree @ 2006-07-25 01:14

“有一种鸟儿是永远也关不住的,因为它的每片羽翼都沾满了自由的光辉。” 


有一年冬天我去南京,回浙时随身只有一张《肖申克的救赎》。冬夜冷寂,穿了三双袜子脚趾还是冰凉的。没有DVD,就在电脑上看。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后来这张碟没了,我就像失去了两位老朋友那么痛心。我意识到,这种失去不可替代。

后来我去了南大,经常出入门口的碟片店,就是没有再买。我记得那个老板说,这样的片子(他指《》《》《》),放在身边,就是十年不看也有种踏实感。

片尾,蹲过40年监狱的瑞徳搭着巴士,从缅因州越境逃往墨西哥,想到难友即将重逢时,他说:我激动地坐立不安,这样的感受大概只有自由人( free  man)才有吧。恰好这位黑人演员就叫Morgan  Freeman,他光荣的姓氏大约是拜黑奴解放那会儿所赐罢。 

他所去之地,是蔚蓝色太平洋中的一个小岛,芝华塔尼欧。Zihuatanejo。安迪说,他在那儿等着,棋盘已经备妥。

当瑞徳沿着海岸线远远走近时,海风刮落了他的帽子。他继续走,他已望见了安迪。


安迪说,要么忙着活,要么赶着去死。
瑞徳说,这话真他妈的精辟。
这个片子可以看到80岁。


 
mujintree @ 2006-07-12 04:28

“城里每时每刻总会有那么一头毛驴,无论是出于绝望,还是出于高兴——谁又能讲清楚到底是因为绝望还是高兴?——扯起惊人的喉咙,放开嗓子吼叫一番。突然,正在什么地方行走的一个男人,一边走一边放声吟唱;唱到尽情处,他忘却了一切,会突然拔高音频,一展令人震耳欲聋的歌喉。而在远处,又有一个男人接上了他的调门,忘情地以高歌呼应。在丰收的季节,总会有一首歌曲,单调而缺乏变化,悠悠不断地传入你的耳中。有一天清晨我散步时,一位老人正驱赶着两头无精打采的毛驴打场,毛驴晃晃悠悠地转着圈,而老人在唱歌,他唱得那么投入、有劲,声音大得惊人,连他自己都用手指头把耳朵塞了起来,挡住他那响亮的歌声。”

忍不住又一次翻阅这段文字。如果为这幅老照片题个词,就是:喀什噶尔,1948。或者:1949年之前的喀什噶尔。见证者黛安娜·西普顿,又一位英国驻喀什大使夫人——最后一位。因此,她在《古老的土地》中所记录的,正是许多处于乱世之中、时代巨变之前即将消逝的事物。比起前任马嘎特尼夫人所处的更传统的时代,她置身的喀什正在局部解析。

黛安娜·西普顿文中有一种不流俗的气质,尽管“诗意”这个词已被人用滥了,但我想像现实生活中她一定是个有气氛的女人。这位英属印度政府林务官的女儿,自小就习惯于旅行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她喜爱遥远陌生而多山之地,她心目的英雄就一直是那些女士探险家。我读此书时,一直在想着另一位旅行于非洲大陆的北欧女性——瑞典女作家艾萨克·丹森,我想着她所写的《走出非洲》——尽管我只看过由此改编的同名电影——小说只有更棒。甚至梅里·斯特里普最早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就是旅行女性。而深受卡森·麦卡勒斯景仰的艾萨克·丹森由于传奇般的人生,而被人认为是“巫婆、女预言家、猎狮者、咖啡种植者、贵族、暴君、一个病入膏肓却又不向命运低头的女人。”如此尖刻且又贴谱的评论——丹森对于崇仰她的麦卡勒斯就像是失传的欧洲老版本,贵气,成色十足。当素来孤傲的麦卡勒斯谦谦地拜会“显赫”的丹森之时,犹如一位转世灵童遇见了她的前身。

我所瞩目的旅行女性中,一束“幽暗之光”来自美国诗人伊丽莎白·毕肖普。她在《矶鹞》这首暗含着某种自寓的诗中,矶鹞敏感、专注而由笨拙至轻捷的形象颇为传神:

对身边的咆哮它习以为常
如此频繁地  世界被注定震撼
它奔跑,跑向南方,在有序的混乱中
如同布莱克的门徒  审慎而苛求


行走的世界赐予人们磨难和认识。中亚雄奇的山川大漠,令黛安娜为天地的大美而震撼、孤寂、敬畏和终极的宁静。随丈夫艾瑞克·西普顿出游、打猎、探险,成了黛安娜书中最具难度系数(叙述)也最沁人心脾的部分。这对英国夫妇若活在现今的年轻人中也决不滞后——就像海明威那样狂热地喜爱打猎,攀登冰山。他们上过帕米尔高原,攀过“冰山之父”慕士塔格,艾瑞克甚至还为之截掉了一个冻死的脚趾头。

黛安娜热爱这广袤无垠的土地,黛安娜决不矫情。艾瑞克曾问她愿意过柯尔克孜妇女那种简朴的生活,还是英国家庭主妇的生活?她说,一想到后者的约束就深感恐惧,她也乐于把前者理想化——“但是,说老实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丢开现在过的这种英国生活中所具有的舒适……便利……娱乐,而去追求游牧民族那种单调但空间广阔的自由生活。”

观察这个信奉伊斯兰教的民族,她对中国人“散漫、松弛的统治”予以肯定,但她也指出,如同其他地方一样,新疆存在着贫穷、疾病和残忍的暴行。然而,黛安娜对常人所持的西方本体论有着清醒的反省。她认为用西方标准来评判中亚的某个地区是可笑的。同样,认为人们挨饿是因为他们一天吃不上四顿饭,不会读书识字,也不能在每周看到卡里库伯,如此人们的生活就失去了乐趣——那也是可笑的。“由我,或是由那些挑起事端的外国改革者来评判新疆人民生活得幸福与否是荒唐的。”黛安娜看来,那些匆匆而来就得出“悲惨世界” 之结论的外国记者,他们只是想用黑白两色画一幅图画。她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活了两年,真诚地感受着这个偏僻的世界,她深知“在一个狂热而又使人们无法安宁的世界里”,喀什噶尔人懒懒散撒但恬淡平和的日子自在而幸福。而离旧城6英里外的新城里,那些被放逐的有权势的汉人,恰恰是可哀的。对此,这位旅行女性的洞察力脱口而出:“忘记流放的处境似乎总是一种悲惨的企望。”